菲参议院通过“海洋区域法案” 外交部:坚决反对!已向菲方提出严正交涉
中国在湿地保护和公约履约方面主要经历了4个发展阶段:一,1992年—2003年,摸清家底和起步阶段,以首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和发布《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》为标志;二,2004年—2015 年,抢救性保护阶段,以大规模湿地公园建设、实施湿地保护工程为标志;三,2016年—2021年,系统保护阶段,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,尤其是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发布与执行为标志;四,2022年以来,全面保护阶段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颁布与实施为标志。经过30多年的探索,中国先后建立了湿地生态系统的分级保护与管理体系,包括国家重要湿地(包括国际重要湿地)、地方重要湿地以及“国家公园—自然保护区—湿地公园”的保护地体系。